福建省2010年选调生、选聘生招考公告

二、选拔范围
选调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2010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外重点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2010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0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选聘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2010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外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2010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0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参加团省委、省公务员局(人事厅)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志愿服务”、“三支一扶”等活动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服务期满,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列为选聘对象。
以上所称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前毕业,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特别优秀的预科起点或专升本应届大学毕业生也可参加选聘生选拔。  
三、选拔数量
1、计划选拔选调生250名左右。其中,党政类1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30名,少数民族本科毕业生10名)、法院类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3名)、检察院类50名(其中硕士毕业研究生13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按择优原则选调。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中解决。
2、计划选拔选聘生500名。
四、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服务和奉献精神。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生、选聘生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工作锻炼、奉献才干。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适应基层艰苦工作生活环境。身体素质必须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本科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应担任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2年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少数民族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给更多有志青年到农村工作服务、学习锻炼提供宽阔平台,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1年以上、工作学习表现突出、到基层工作愿望迫切的,可报选聘生。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7、报法院、检察院工作种类的,限于法律专业。
8、在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毕业研究生免于参加资格考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推荐、选拔。

招考通知及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1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名额分配表 new 
201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接收计划表 new
信息标签: 福建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专业不限制 博士类 硕士类 本科类 中医学 法学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材料学 [点击标签可调取最新校园招聘列表,注册后登陆会员平台可检索全站招聘信息]

『 放入收藏夹 』    『 推荐给朋友 』    『 举报虚假招聘 』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发布时间: 2009-12-10
所属行业: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